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广东宏远集团公司(下称"宏远集团")的通知,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提升盈利能力,宏远集团进行了整体改制,企业性质由原来的集体企业改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的宏远集团仍继续经营原有业务,注册资本增加为5000万元,企业名称变更为"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原南城区篁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持有的100%产权由新股东进行赎买,其中,陈林拥有改制后的宏远集团56%的股份,为改制后宏远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由于宏远集团改制前持有本公司19.3%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因此,宏远集团改制使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由南城区办理处篁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变更为陈林, 改制后的宏远集团与本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将继续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宏远集团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特此公告。
    附:陈林简介
    1941年出生于广东省东莞市,国籍为中国,广东宏远集团公司及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曾任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体育记者协会会长、广东宏远足球俱乐部董事长等职务,1992年至今任广东宏远集团公司及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