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阳光)拟定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一、股份回购的目的
    2005年以来,虽然国际环境并不理想,美国、欧盟对我国的纺织品采取限制措施,但公司克服种种不利因素,经营规模出现稳健增长的态势,但公司的股价却长期处于下跌趋势。 2005年4月20日公司股价首次跌破每股净资产,至今一直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2005年7月21日,公司股价跌至历史低位1.60元/股,股价已低于净资产的35.22%,此种股价走势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股票的实际价值并不相符。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公司股价已被市场严重低估,目前的股价表现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基本面情况,有损包括公司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的市场形象。以略低于净资产价格进行股份回购,必然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估值水平,因此,股份回购将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长期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股份回购具有稳定股价作用,树立公司良好市场形象,改善投资者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参照公司经营状况和每股净资产值,以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每股净资产值2.46元为基准,确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每股2.45元。
    公司在回购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
    回购期内遇送股或转增股本则自股价除权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回购比例: 以回购3000万股计算,回购股份比例为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11%,占社会公众股总额的6.00%。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35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期限
    回购期限为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购买时机。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表1所示:
    表1: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及公司回购前的股权结构(单位:股)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非流通股 464,115,964 48.15%
流通股 499,851,780 51.85%
股份总额 963,967,744 100.00%
    因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将增加1股,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表2所示:
    表2:股权分置改革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及公司回购前的股权结构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14,130,786 42.9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49,836,958 57.04%
股份总额 963,967,744 100.00%
    在股权分置改革后首个交易日起2个月内,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江苏阳光股份公司社会公众股不超过3000万股股票(假设以增持股份数量的上限3000万股计算),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此时,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表3所示:
    表3: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后,公司回购前的股权结构(单位:股)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44,130,786 46.0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19,836,958 53.93%
股份总额 963,967,744 100.00%
    在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将会减少3000万股(假设以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3000万股计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表4所示:
    表4: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及公司回购后的股权结构(单位:股)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44,130,786 47.5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489,836,958 52.45%
股份总额 933,967,744 100.00%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公司通过对营销网络的整合,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依托"阳光"的品牌优势,使内销市场保持领先地位。
    1、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虽然国际环境并不理想,美国、欧盟对我国的纺织品采取限制措施,但公司克服种种不利因素,截止2005年9月30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720.84万元,实现净利润实现净利润104.39万元。同时,公司财务结构比较稳健,具备良好的外部筹资能力。截至2005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31.52%,2002年-2004年连续三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8.72%,且呈逐渐下降的趋势。若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存在新的投资需求,公司完全有能力在保证以自有资金完成回购股份的同时,通过外部融资的方式满足正常的投资需求。
    2、回购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假定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为2.45元/股,回购数量为3000万股,则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后,预计股东权益减少7350万元,预计年度每股收益提高约3.70个百分点,净资产收益率提高约0.033个百分点。同时,回购后资产负债率仅提高约0.65个百分点,流动比率下降幅度不大,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回购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主要财务指标 回购前 回购后 变化率
总股本(股) 963,967,744.00 933,967,744.00 -3.11%
总资产(元) 3,630,021,485.54 3,556,521,485.54 -2.02%
股东权益(元) 2,368,514,697.68 2,295,014,697.68 -3.10%
每股收益(元) 0.054 0.056 3.70%
每股净资产(元) 2.457 2.536 3.22%
净资产收益率(%) 2.376 2.409 1.39%
主营业务收入(元) 1,797,208,425.87 1,797,208,425.87 0.00%
资产负债率(%) 31.52 32.17 2.06%
流动比例(倍) 1.37 1.31 -4.38%
    上表中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以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基础并测算回购实施后的情况;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指标均以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提供的数据计算得出。
    3、回购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股票的单位估值得以提升,将对股价形成支撑,因此,股份回购将有利于维护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长期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股份回购将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公司良好市场形象,改善投资者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