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电子银行的发展一直是颇为令人头疼的问题。近日,银监会发布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再次对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和安全评估进行规范。 两者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的适用对象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银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的发布施行,将进一步加强我国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电子银行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安全、高效金融服务的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需要。
    早在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就制定颁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但由于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的迅速发展,这一办法逐渐显得"过时"。
    《办法》规定新电子银行业务的审批方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成了银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