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于2006年1月9日刊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
购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之要约收购期限起算及A股要约收购生效
的公告》,中国石油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发出的全面收购要约的要约期限于
2006年2月12日届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统计,截至2006年2月
12日要约期限届满之日,经确认公司A股股东已预受要约且未撤回的股份数共计
157,700,200股,占已发行A股股份比例的78.85%,占公司总股本的4.43%。股份
交割手续完成后,中国石油将总计持有公司3,462,113,253股股份(含中国石油
已收购的908,113,053股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22%,超过公司总股本的90%
。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公司的股权分布均已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
股票会因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被终止上市。公司A股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至深交所批准终止上市期间暂停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