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北京地区最大的供热发电企业京能热电(600578)正式公布了股改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800万股股份,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可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份的对价。 京能热电第一、二大股东是具有着很强实力和良好声誉的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在京能热电生产经营和发展中,上述两大股东一直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京能热电作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主业唯一的一家上市企业,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对京能热电的发展继续给予支持和扶持。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在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非流通股股份。
京能热电董事长刘海峡表示,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公司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能促使各类别股东更加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和业绩提高,以维护和提升公司的价值,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他指出,本次股改对价方案充分考虑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也充分体现了大股东和其他所有股东共同谋求公司长远发展的决心和诚意。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在对此方案的分析意见中指出,每10股流通股可获得2.8股股份高于对价测算后的理论对价水平,保证了京能热电流通股股份市场价值不因股改的实施而减少,即公司流通股股东不会因为本次改革而遭受损失。此对价安排水平公平、合理,符合京能热电的实际情况,并兼顾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市场的稳定。
据悉,京能热电作为北京地区最大的火力发电企业及首都西部最主要的集中供热源,担负着首都近五分之一的用电负荷和四分之一的供热负荷,处在北京重要的负荷支撑点,对首都供电和西部供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公司年发电量达到52亿千瓦时左右,最大供热能力3349百万千焦/时,供热面积达到2424万平方米,这种得天独厚的条件使京能热电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及价值上升空间。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作为北京地区主要的热电供应单位,京能热电的盈利能力亦有望受奥运的拉动而增长。此外,京能热电2003年3.3亿元参股国华能源而介入风电产业,目前国华能源已经成为国内占有风电资源最多、开发风电项目最大的一家公司。去年国华能源给京能热电带来投资收益1317.5万元,使京能热电成为目前唯一一家实现风电产业收益的上市公司。根据与国华能源签署的协议,未来国华能源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现金分红比率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70%,每年至少分配一次,随着国华能源风电项目的不断投产,京能热电的风能收益将有稳步增长。京能热电参股投资的北京京丰燃气发电公司1*350兆瓦燃气发电项目于2006年1月正式交付生产,此项目也将为京能热电创建新的经济增长点。 (责任编辑:雨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