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3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杨峥)根据建设部公布的2006年工作要点,今年将明确把建设资金落实、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结算、工程担保、工程质量保证及加强监管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建筑法》有关条款。
建设部将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协调修改《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用地标准、经济评价规则,将建设资金落实、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结算、工程担保、工程质量保证及加强监管等方面的内容,纳入有关条款。此外,《建筑法》有关条款还将囊括:以保护建设领域进城务工农民的利益为目的,组织建设领域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对关键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引导农民工提高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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