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焦集瑩)昨日从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传来消息,新修订版本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于2月14日下午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3月17日起施行。
旨在保护注册人的权益的新《办法》,将域名争议如何仲裁等问题列入重点。
新《办法》还对“恶意”注册的概念第一次有了清晰的界定。“抱有出售、出租目的注册域名”不再是判断恶意的标准,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才能被定义为“恶意注册”。
此外,新《办法》还规定,“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的,该域名属于持有人所有。
(责任编辑: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