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0日电(记者苏敏)据信息产业部发布的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最新通告,2005年第4季度,该部受理电信用户申诉2816人次,用户申诉率为3.79(人次/百万用户),与第3季度基本持平。其中关于计费、收费方面的申诉量增加33.8%,信息服务收费申诉尤为突出,呈现出申诉由基础电信业务向增值电信业务转移的趋势。
申诉率比第3季度上升的有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申诉内容多为:少数信息服务提供商发送挑逗性短信违规推广业务;少数信息服务提供商提供的WAP等业务没有资费说明,导致用户在不明收费标准的情况下订制信息服务业务;个别信息服务提供商违规向用户发送恶意程序,导致用户不明不白地订制了信息服务,引发新的欺诈订制问题。此外,个别电信业务经营者采用免费试用的方式宣传业务,免费期结束后,在用户没有明确要求继续使用的情况下,自动转为收费服务。
为此,信息产业部发出“消费提示”:电信用户收到由不熟悉的电话号码或非普通用户号码发送的短消息时,应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上当。收到包含涉黄、走私、贩毒、贩卖军火等违法内容的短信时,尽快向当地公安部门110报警平台举报。对业务宣传中未按规定明示资费的信息服务业务,电信用户最好不要选择使用,并及时向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客服热线咨询。同时,可向当地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12300)或电信管理机构举报。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