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大庆高新区龙宫商场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13日签订了《联营合同》,由于该公司拟对秋林时代购物广场调整经营定位,涉及营业场所经营格局、现场装饰、供电、消防、土建等其他配套设施需进一步维修和完善。 《联营合同》签订之日起已开始进行调整装修的前期准备工作。 秋林时代购物广场自2006年2月20日开始进行分楼层停业,即装修期间施工楼层停业,其他楼层照常营业。预计装修工作于2006年5月1日结束。本次分楼层停业调整装修,不影响本公司与大庆高新区龙宫商场有限公司签订的《联营合同》中规定的本公司之业务收入。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