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经审计的2005 年年度财务报表中,对本公司2004 年度以前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据此追溯调整了2003 年度、2004 年度相关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阅读本公司年度报告时注意。
    一、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更正事项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农税[2004]20 号)精神,从2004 年1 月1日起取消除烟叶外的其他农业特产品的农业特产税。公司原适用的甘蔗农业特产税属于取消对象。但公司2004 年1 月1 日至2004 年5 月(下称2004 年上半年)计提的甘蔗农业特产税未能在2004 年处理(此事项在2004 年年报中已披露)。
    公司根据2005 年与税务机关结算2003/2004 年榨季甘蔗农业特产税,确认2004 年上半年计提甘蔗农业特产税35,588,831.58 元,不能抵扣的甘蔗农业特产税进项挂账金额3,964,894.35 元。本报告期内进行调整。
    2、公司2005 年在税务自查过程中,发现应查补2004 年前动用以前年度工资结余应补交的企业所得税3,137,455.76 元,其中2004年应补交323,700.83 元,2003 年以前应补交2,813,754.93 元。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如数缴纳上述税项。
    3、公司2005 年在税务检查过程中,发现2004 年前支付的甘蔗收购杂费中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款项需补交的增值税和营业税金及附加4,151,556.37 元,其中2004 年应补交1,740,669.91 元,2003 年前应补交2,410,886.46 元,并如数缴纳。
    二、公司据上述事项在本期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本期期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及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年初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同期数。上述事项的累积影响数为24,334,925.10 元,其中调整增加2005 年年初留存收益24,334,925.10 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年同期数栏的 “主营业务成本”调减了29,966,156.35 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调增了82,889.03 元,“所得税”调增了323,700.83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了5,224,641.3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调增了2,681,481.37 元,“提取法定公益金”调增了1,340,740.68 元;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的“预付账款”调减1,389,694.60 元,“存货”调减811,328.36 元,“应付账款”调增819,880.43 元,“其他应付款”调增943,990.96 元,应交税金调减28,299,819.45 元,“盈余公积”调增了4,022,222.05 元,“未分配利润”调增了20,312,703.05 元。
    三、2004 年年报披露的甘蔗农业特产税与本期调整的差异比较及原因:
项目内容 2005年 2004年 差异金额 原因说明
调整数(1) 披露数(2) (1)-(2)
农特税 35,588,831.58 35,264,082.43 324,749.15 按税务结算调整
进项挂账 3,964,894.35 4,584,330.72 -619,436.37 按税务结算调整
留存收益 31,623,937.23 30,679,751.71 944,185.52
    四、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以上调整事项的议案
    (见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各自的独立意见(分别见三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意见)。
    附: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东华桂审字[2006]39 号关于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调整情况的审核说明。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2 月23 日
    附件:
    关于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调整情况的审核说明
    东华桂审字[2006]39 号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在2005 年年度会计报表中对2004 年计提的甘蔗农业特产税、税务自(检)查过程中补交2004 年前的税金作追溯调整等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1)贵公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农税[2004]20 号)精神及2005 年与税务机关就2003/2004榨季甘蔗农业特产税结算结果,将已计提但不须缴纳的2004 年1 月1 日至2004年5 月(下称2004 年上半年)甘蔗农业特产税35,588,831.58 元和不能抵扣的甘蔗农业特产税进项挂账金额3,964,894.35 元(此事项在2004 年年报中已披露)在本报告期进行调整;
    (2)贵公司2005 年在税务自查过程中,发现并已补交了2004 年前动用以前年度工资结余应补交的所得税3,137,455.76 元,其中补交2004 年的323,700.83 元,补交2003 年以前的2,813,754.93 元;
    (3)贵公司2005 年在税务检查过程中,发现并补交了2004 年前支付的甘蔗收购杂费中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款项需补交的增值税和营业税金及附加4,151,556.37 元,其中补交2004 年的1,740,669.91 元,补交2003 年前的2,410,886.46 元。
    贵公司对上述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追溯调整了本期期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及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年初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同期数。上述事项的累积影响数为24,334,925.10 元,其中调整增加2005 年年初留存收益24,334,925.10 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年同期数栏的 “主营业务成本”调减了29,966,156.35 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调增了82,889.03 元,“所得税”调增了323,700.83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了5,224,641.3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调增了2,681,481.37 元, “ 提取法定公益金” 调增了1,340,740.68 元;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的“预付账款”调减1,389,694.60 元,“存货”调减811,328.36 元,“应付账款”调增819,880.43 元,“其他应付款”调增943,990.96 元,应交税金调减28,299,819.45 元,“盈余公积”调增了4,022,222.05 元,“未分配利润”调增了20,312,703.05 元。
    2004 年年报披露的甘蔗农业特产税与本期调整的差异比较及原因:
项目内容 2005年调整数(1) 2004年披露数(2) 差异金额(1)-(2) 原因说明
农特税 35,588,831.58 35,264,082.43 324,749.15 按税务结算调整
进项挂账 3,964,894.35 4,584,330.72 -619,436.37 按税务结算调整
留存收益 31,623,937.23 30,679,751.71 944,185.52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廖元珍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益浩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