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四川长虹(600839.SH)股改方案出台;当天下午,四川长虹董事长赵勇率副总经理林茂祥、资产管理部部长杨军、股改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投行部助理副总裁姚旭东离开绵阳,赴成都、深圳、上海、北京、武汉,开始“五地路演”。
2月22日,记者拨通了长虹“老帅”倪润峰的手机,意欲了解他对长虹股改的看法。然而,接电话的是长虹集团办的人士——该人士给了记者四川长虹的一个电话,并表示,“有什么事情直接跟那里说,他们会负责联络倪总的。”倪润峰消失在公众视线里已经很久。
回头看长虹股改方案的出台始末,似乎更能体味这家在四川举足轻重的工业企业、省重点上市公司——曾经缺失的价值和将要经历的磨难,赵勇向记者指出,“长虹要走的路还长。”
“一揽子计划”
2005年12月19日,四川省副省长杨志文现身绵阳。据知情人士透露,杨副省长此行目的,就是专门为了协调省、市政府及长虹集团等的关系,为四川长虹股改方案“定调”。围绕股权分置改革事宜,杨志文和四川省国资委、绵阳市政府及市国资委及长虹集团负责人等进行了专题讨论,并从最初拟订的三个方案中确定了一个最优方案。
据赵勇透露,大股东和地方政府在讨论制订四川长虹股改方案时,曾经专门制订了三大原则:一是充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原因不仅仅是方案必须他们投票通过,还因为历次长虹获得跨越式发展,都在资本市场获得融资支持,流通股股东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二是在保证上市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利用这一契机一揽子解决控股股东欠款问题;三是加强和股东间的沟通,进一步征求方案意见并进行调整。
杨志文如此急迫,实在是因为时不我待。国家部委已经严令国内A股上市公司必须在年内全部股改完毕,而四川省拥有上市公司70余家,股改时间紧、任务重。在2005年11月全省股改工作会上,杨志文提出了一个将股改与促进四川优势产业发展结合起来的思路,要求重点支持长虹、五粮液等一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股改进程,在2006年2月底之前实现四川完成股改上市公司市值达到60%的阶段性目标。
但是四川长虹情况有特殊之处:四川长虹的控股股东长虹集团一直存在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情况。为了不丧失长虹集团对长虹股份的绝对控股地位,长虹集团参与了历次配股并形成了占用长虹股份12.12亿元资金的问题。
长虹集团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在2000年集团公司将视听、空调等产业及相关经营资产以资抵债给股份公司后,集团公司已基本退出了民品经营业务,“自2001年以来,集团公司连续亏损,实际上已处于入不敷出举债经营的艰难局面。”该人士给记者透露几个数据,截至1999年底,集团负债最高达28.5亿元;截至2005年9月,集团公司净资产为6亿元,负债总额达25.7亿元,“其中银行占了14.5亿元,大部分为一年内到期款。”
2月20日,杨军透露,“经证监会认定,该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证监会同意长虹股份通过定向回购实施‘以股抵债’的方式解决占款问题。”
三个方案
在激烈的讨论下,上述四川长虹股改领导小组曾制订出三个可选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定向回购+一次性送股”,第二个方案是“定向回购+流通权对价送股+追送承诺”,第三个方案是“流通权对价+政府注资”。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各方确定了第一个方案为最终选择,“理由是最具可操作性,实施的成本也是最低”。被“PK”掉的另两个方案,一个不入选的理由是“成本最高、风险最高”,一个是“实施时间最长,难度最大,可操作性不强”。
至于当前市场上很热衷的权证,股改保荐机构中银国际助理总裁姚旭东说,“这在最初即被排除在四川长虹的可能方案之外。”他说,四川长虹的控股大股东占用了上市公司巨额资金,没有能力推出认沽权证。如果设计认购权证的话,定价问题将是最大难题,因为长虹集团是国有企业,中央国资委对此类国有企业出让股份等问题有非常明确的意见,即出让价不能低于净资产——根据四川君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去年9月,四川长虹每股净资产为4.494元,行权价定高了,流通股股东会认为长虹没诚意,行权价定低了,长虹又会背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
对曾经讨论的第三个方案,姚旭东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不可行,除时间长外,“政府也没有合适的资产注入”。
代价14.65亿的股改
实际上,最后公告的方案,综合了第一个方案和第二个方案的优势。
这个方案的具体实施步骤分为两步,第一步为“流通权对价送股+追价送股”——“会议决定,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送股支付对价,对价送股比例上限为:每10股流通股获送3股”,同时对其他法人股股东作出补偿安排——长虹集团在支付流通权对价时,替其他股东追送股份。即长虹集团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2.74亿股,送出率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37股;除长虹集团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则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约1063万股,送出率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04股。
姚旭东说,按照这一比例计算,长虹集团拿出了自己所持四川长虹股份的23.7%送给流通股股东,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则拿出自己所持四川长虹股份的20.4%送给流通股股东。姚说,“四川长虹方案属于较慷慨的。”
第二步是回购,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欠款总额为12.12亿元,四川长虹以每股4.494元价格回购2.66亿股,回购总金额约11.95亿元,余额则在股改后10天内由大股东长虹集团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给四川长虹。同时,长虹集团与四川长虹间设立体制性防火墙,防止大股东再占用上市公司款项。“该方案在1月9月日由省政府报送国资委审批。”
据一位参与该方案讨论的知情人士透露,当时大家讨论的一个焦点问题,是“方案实施后,长虹集团持股数量由11.64亿股降至5.69亿股,长虹集团最终持股比例降至30.01%,为此支付的成本约14.65亿元。”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是什么让我们总是左右徘徊?”长虹的一位四川股民向记者发出如是感慨。”
除长虹集团外,长虹非流通股股东尚有81家,现在除了63家已经找到并同意股改方案外,其他股东尚未出具意见,他们会投什么票呢?杨军告诉记者,方案“有调整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