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是吉林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一年。在全国各地千帆竞渡、百舸争流、竞相发展的形势下,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科学谋划,在突出解决国企改制、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同时,继续实行开拓市场、扩大内需的消费政策。 在提高消费能力和优化消费环境两方面双管齐下,促进吉林省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全年全社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460.81亿元,同比增长13.5%。"十五"时期全省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5%,而2005年是"十五"时期的最高增长年份。
    一、消费品市场发展特点
    (一)城市市场发展步伐加快,限额以上企业拉动作用明显
    2005年全省城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9.78亿元,同比增长14.5%,比全省平均水平高 1.0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77.3%(见下图)。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始终是带动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主力军。大型商业企业依靠强大的资金实力、规范的经营管理和娴熟的市场运作能力,凭借规模经营、货源丰富、环境优美、信誉度高等优势,以较强的凝聚力吸引了绝大部分中、高层的消费者,生意兴隆。如欧亚集团(行情,论坛)全年实现零售额50.51亿元,同比增长78.7%;卓展时代广场实现零售额9.44亿元,同比增长21.9%;沃尔玛超市实现零售额5.50亿元,同比增长17.5%;远方超市实现零售额1.68亿元,同比增长14.1%。2005年全省限额以上企业共实现零售额369.12亿元,同比增长18.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8个百分点。
    (二)餐饮业快速增长
    近几年餐饮业增速一直稳居各行业之首。随着餐饮消费档次的逐年提高,大型餐饮企业不断提高质量、扩张网点,同时餐饮消费大众化的形成,使各种小吃店、快餐店生意红红火火,促进了全省餐饮业的快速发展。2005年全省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89.78亿元,同比增长34.1%。
    (三)会展经济促进了吉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快速增长
    会展业是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朝阳产业。2005年吉林省成功举办了汽博会、民博会、光博会、延边朝鲜族民俗饮食展暨旅游商品展会、长春书市、第一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等一系列会展活动,不但扩大了吉林省的知名度,同时也促进了消费品市场的异常活跃,有力地拉动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扩大。其中在第一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期间,参展客商总数超过3万人,其中外国客商超过4000人。会议期间全省签订投资类项目276个,吸引外来投资753.94亿元。博览会期间全省重点监测的41家餐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72.1万元;就餐人数达11.5万人次。44户住宿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816.2万元,同比增长16.5%。在汽博会期间共实现项目签约及汽车销售总额22.87亿元,其中销售汽车3597辆,销售额4.87亿元。同时还有力地拉动了旅游、交通、餐饮、装修、建材、广告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并带来了5.6亿元的收入。民博会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吸引了近百万人次参观购物,总交易额达4095万元。
    (四)消费档次提升,热点消费引领消费市场的快速增长
    近年来吉林省居民消费结构转换和升级加快,消费重心正从过去的"吃、穿、用"转向"住"和"行",也就是从家用电器等万元级商品的消费台阶跃上住房和汽车等十万元以上商品的消费台阶。2005年全省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3.5%,均比上年有所下降(见下图)。这种消费结构的转换和升级,对消费品市场的活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005年全省限额以上企业通信器材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实现零售额均同比增长30%以上。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私家车购买量增势不减,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汽车销售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全年全省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共实现零售额57.44亿元,同比增长18.8%。
    (五)假日消费仍是消费品市场活跃的重要闪光点
    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三个"黄金周"以旅游、娱乐、餐饮、购物为特征的假日经济,促进消费品市场日趋活跃和成熟。商家紧紧抓住这个商机,从文化、情感、优质服务入手,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激发了消费者的购物欲望。节假日期间,各大商场及超市人头攒动,交款处排起长龙。2、5、10月三个节日所在的月份零售额增幅分别为12.2%、15.2%和15.6%,是消费品市场运行的三个黄金阶段。
    (六)国企改制、投资扩大、招商引资成效卓著为促进消费奠定了物质基础
    2005年吉林省完成了816户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全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01.98亿元,招商引资成倍增长,这些重大突破,均为城乡居民增加就业,增加收入,提高购买力,增强消费信心创造了前提条件,为消费需求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扩大消费面临的问题
    2005年吉林省消费品市场虽然发展速度加快,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着消费的扩大,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以期在"十一五"期间逐步解决。
    (一)农村市场发展相对较慢,且启动难度大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55%,但农村市场消费品零售额增幅偏低,所占比重小。2005年全省县及县以下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31.02亿元,增长10.3%,低于全省3.2 个百分点,总量仅占全省的22.7%。农村市场启动难主要是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不大的缘故。虽然国家实施给予农民种粮直补、减免农业税等优惠政策,但农业生产资料涨价吃掉了一大块。农村的分散经营,使产业结构调整缓慢,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没有明显改善,农村商业网点不健全均制约了农村市场的活跃。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影响居民消费心理预期
    目前,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在居民的支出中比重较大,特别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覆盖面有限,低收入群体比重较大,很多居民特别下岗职工对收入增长信心不足,消费有后顾之忧,抑制了消费欲望。农村居民生、老、病、死基本都是个人承担,子女教育常常成为制贫因素,生活消费更是顾虑重重。
    (三)居民收入差距加大,影响即期消费
    根据消费倾向递减规律,富裕阶层存在明显的高储蓄和低消费的倾向。低收入阶层虽具有高消费倾向,但缺乏实际购买力。2004年财政部科研所公布的资料表明,我国居民基尼系数已高达0.458,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成为抑制消费的重要诱因。当前,我国正处在消费闯关、商品结构升级的重要过渡时期。占社会主导地位的中、低收入阶层的消费能力处于"买上不足,买下有余"的阶段,抑制即期消费,扩大储蓄在所难免。
    (四)市场监管力度和整治力度有待加强
    近年来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但部分商品参杂使假仍然存在,个别商家虚假广告、虚价打折等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售后服务不到位、餐饮业不卫生等种种问题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情绪和信心,阻挠了居民消费的顺利实现。
    三、扩大消费,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2006年作为"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第一年,国家继续保持宏观政策的稳定,且已将扩大内需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继续积极实行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政策。吉林省经济发展在这些宏观经济政策指导下,在上年有所突破的基础上,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将明显增强,消费的潜能有望进一步释放。诸多有利因素将刺激消费的扩大。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可望进一步提高。在城镇国家的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公务员工资结构也将进行调整,这些都意味着工薪层的实际收入水平有所提高,有利于扩大即期消费。农民收入在"三农"问题逐步解决的情况下,有望较大幅度地提高。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有助于扩大预期消费。三是消费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消费者信心的稳定。四是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投资规模扩大等都将为扩大消费奠定物质基础。五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必将促进农村消费向城市消费转变。上述种种有利因素,将保证吉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6年继续保持12.5%以上的增长速度。各级政府要充分调动有利因素,克服不利因素,确保消费品市场健康、稳步发展,为完成"十一五"规划开好头。为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是扩大消费需求的关键。应重点确保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的提高。扩大就业主要是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社区服务组织,鼓励并扶持发展服务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特别是对改制后的下岗人员给予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弹性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于农民应该有组织的进城务工,精心组织,搞好技能培训,保证利益不被损害。同时政府应当继续减轻农民负担,控制农用物资价格的上涨,真正让农民增产增收,得到补贴的实惠。
    (二)采取有针对性的消费政策,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
    目前,居民收入水平差距逐年拉大,消费水平也随之拉大。需要政府采取有针对性的消费政策,释放不同收入阶层的消费能力。在税收、住房和购车等信贷消费资金发放方面更加灵活,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三)加快消费品市场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消费便利
    继续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和全社会投资主体采取多种投资方式,推进新型流通组织和业态形式发展。围绕小城镇扩大建设,积极培育多元化的商品经营主体和多样化的商品经营形式,逐步替代农村传统的集贸市场形式。鼓励企业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多种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规范社区内的小型门店,实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
    (四)加强对商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消费环境的改善,市场秩序的净化是稳定和促进消费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各种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重点强化食品经营的质量安全,开展诚信商贸活动。规范商业零售企业的促销行为及进货交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营造诚信、文明、和谐的商业环境,让居民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