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l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0.2股,获得现金为6.5元(税后)。
    l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2日。
    l 复牌日:2006年3月6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l 现金发放日:2006年3月8日。
    l 自2006年3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宇通”,股票代码“600066”保持不变。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一、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2月24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了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本公司此次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宇通集团)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登记日在册全体流通A 股股东送出现金,送出现金总额为118,794,082元,流通A 股股东每10 股获送现金数量为6.50元;
    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下称车辆公司)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出0.2股股份,送出股份总数为3,655,203股。
    详细请参见《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0.2股,获得现金为6.5元(税后)。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宇通集团 73,711,014 27.65 -- 118,794,082 73,711,014 27.65
2 车辆公司 10,140,000 3.80 3,655,203 -- 6,484,797 2.43
合计 83,851,014 31.45 3,655,203 118,794,082 80,195,811 30.08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和现金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3月6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3、现金发放日:2006年3月8日。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3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宇通”,股票代码“60006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1、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现金对价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2006年3月2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现金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对价,未办理指定交易的现金对价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3,851,014 -83,851,014 0
非流通股合计 83,851,014 -83,851,014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0 0 0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80,195,811 80,195,81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80,195,811 80,195,81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182,760,126 +3,655,203 186,415,32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82,760,126 +3,655,203 186,415,329
股份总额 266,611,140 0 266,611,14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宇通集团 13,330,557 5.00% 见注1
13,330,557 5.00%
47,049,900 17.65%
2 车辆公司 6,484,797 2.43% 2008年3月6日 见注2
    注1:若因“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率低于15%”触发了追送现金条款,则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现金追送实施完毕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宇通客车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若未触发追送现金条款,则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2006年3月6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宇通客车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2:车辆公司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八、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份总数、净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均未发生变化。
    九、查询方法
    查阅地点:郑州市南郊十八里河宇通工业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查询电话:0371-66899008、66718281
    传 真:0371-66899123
    联 系 人:于莉、范金涛、王建军
    十、备查文件
    1、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