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 年1 月23 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 年2 月27 日公告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于2006 年3 月1 日正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现将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股权分置改革前 改革前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 205,546,503 60.29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0,876,937 47.19
(一)发起人股 185,544,503 54.42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0,873,479 47.19
1、国家股 185,544,503 54.42 1、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141,898,836 41.62
2、国有法人股 - -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18,974,643 5.57
3、境内法人股 - - 3、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法人股 - - 4、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5、自然人股 - - 5、其他
6、其他 - - (二)内部职工股
(二)定向法人股 20,002,000 5.87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1、国家股 - - (四)高管股份 3,458
2、国有法人股 - - (五)其他
3、境内法人股 20,002,000 5.87
4、外资法人股
5、自然人股
6、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35,372,800 39.7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0,045,366 52.81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00 - (一)人民币普通股 180,042,366 52.81
1、内部职工股
2、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3、高管股份 2,600 -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 - (四)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5,370,200 39.71
1、人民币普通股 135,370,200 39.71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340,919,303 100 三、股份总数 340,919,303 100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流通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45,218,670 41.62 G+36月 持有的股份自
获得上市流通权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该项承诺期期
满后,在二十四个
月内不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2 上海颢伽经贸有限公司 2,034,922 0.60 G+12月 所持股份自获
3 沈阳宏良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08,730 0.15 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4 上海同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8,730 0.15 起,12 个月内不上
5 沈阳市人意广告制作中心 203,492 0.06 市交易或者转让。
6 沈阳特日欣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203,492 0.06
7 沈阳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8,531 0.04
8 沈阳市隔离开关厂 101,746 0.03
    注1:G 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2: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等27 家非流通股东的对价安排由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先行代为垫付( 共代为垫付3,319,835 股)。代为垫付后,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需上市交易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应当向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等额股份,或者取得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可的其他偿还方式。
    三、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4-25876185
    传真:024-25876185
    联系人:关欣 富晓峰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0-1 号
    邮政编码:110025
    电子信箱:smtcl@smtcl.com
    公司网站:https://www.smtcl.com
    四、备查文件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3、辽宁昊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