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业绩惨淡,亏损1.12亿元的精伦电子,2005年度股东大会再起波折。
精伦电子今日公告称,在昨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上,持股9.35%的自然人股东刘起滔提出的关于对公司章程修改的两项临时提案中,关于增加董事会对子公司权限的提案获通过,要求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的提案遭股东大会否决。 据悉,刘起滔已连续两年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相关临时提案,精伦电子由来已久的股东及管理层分歧似乎仍在延续。
公告称,出席精伦电子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4人,代表股份数14899.3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56%。其中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9300股。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主持。
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包括《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以及《关于对公司章程修改的两项临时提案》在内的多项议案。除《关于对公司章程修改的提案(二)》的临时提案因同意票比例未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未获得通过外,其他议案均获通过。
2006年2月9日,持有精伦电子2300.58万股(占总股本的9.35%)的股东刘起滔,向精伦电子董事会提出了《关于对公司章程修改的提案(一)》、《关于对公司章程修改的提案(二)》两项临时提案。《关于对公司章程修改的提案(一)》提议在《公司章程》136条中增加一款,内容为: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会董事成员应由公司董事会向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股东会提名推荐;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分立、合并、收购、解散等重大决策事先应由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关于对公司章程修改的提案(二)》提议修改《公司章程》164条为:董事长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经审核后决定将刘起滔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据悉,这已不是刘起滔第一次提出临时提案。在于2005年6月举行的精伦电子2004年度股东大会上,刘起滔曾提出临时议案,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实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设,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但这一临时提案因未经董事会表决和信息披露而没能在此次股东大会上表决。有趣的是,2006年1月16日,刘起滔因离婚财产分割,将其持有的精伦电子2300.58万股中的一半无偿转让给原配偶习梅,刘起滔的持股比例降至4.68%。由于持股比例不到5%,刘起滔今后将失去在股东年会上提出临时提案的权利。
精伦电子是沪深股市中首家由5个自然人发起设立的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学阳持股22.70%,是第一大股东。
上市以来,精伦电子业绩连年下滑,2005年更是出现首次亏损。
业绩下滑的同时,公司股东及管理层也出现分歧,2005年6月,公司3位董事罗剑峰、刘起滔、邓峰集体辞职,前两位是公司发起人股东,邓峰是公司副总、财务总监。几名辞职董事均对媒体表示出在公司经营管理上的分歧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担心和无奈。
(责任编辑: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