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时报:现在作家遭受无端侵权的现象非常严重,作为一个从事多年创作的作家,您是怎样看待这一现象的?
魏润身:对于作家权力的侵害不是从最近才开始的,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很普遍了。只不过是这几年作家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打的官司越来越多,相关的消息经常见诸媒体,才引起人们的关注,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十几年前广播电台小说连播节目播出了我的长篇小说《红玛瑙相思豆》,而且许多地方的广播电台都相继转播,但是没有一家电台通知我,等我发现了前去询问,电台之间相互推诿,都不承认自己是首播,根本找不到源头。最后我也只好放弃。
这篇小说《广州日报》也进行了连载。我找到他们,他们说根据相关规定,连载是不用付报酬的。我到现在也不清楚当时是不是有这样一个规定。即便是有,那么最起码应该告诉作者本人一声吧。作为一个国家级的媒体,是不是应该对一个作家的劳动成果表现出起码的尊重呢?当时许多作家都曾经发出过这样的疑问。
许多侵权单位的普遍观点是“我用了你的东西没有告诉你是欠妥当,但是我们帮你扬名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这种“帮你扬名”的心理现在仍然是很多单位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进行辩解的理由之一。
财富时报:《著作权法》的颁布、实施和修订对于维护作家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您认为目前《著作权法》才存在哪些问题?
魏润身:《著作权法》对作家权益的保证是显而易见的。但著作权法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首先它在目前还不完善,另外,我认为它的威慑力还有待提高。
在2002年,我的反腐败题材的中篇小说《铲案》被《当代党员》杂志随意的缩编转载后,作为全国党员的学习材料。但是对此我事先一无所知。等我找到他们后,他们才解释说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找不到我,然后象征性的给我补了一些稿费。这种解释在我看来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这样的事情后来又发生过几次。一些侵权单位要么就是对《著作权法》不了解,要么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被发现了大不了就是罚点钱,道个歉。在这之前,他们很可能已经赚足了,那点罚款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财富时报:作家维权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魏润身:相对于各个侵权单位来说,作家属于弱势群体。因为作家个人面对的是一个各方利益纠葛在一起的“团队”。作家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无休止的纠缠在这种事情当中。现在许多出版商的版权意识也越来越强,不过他们是在想办法钻法律的空子。就像是前些日子周国平的名字被人盗用,人家事先找出一个同名同姓的周国平来做掩护。总不能你叫周国平,就不允许别人也叫周国平吧。像这样的事情法律也很难解决。
财富时报:作家有自己的组织作家协会帮助维权,去年3月1日《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而且还成立了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相关的维权团体和法律会越来越多,这是不是意味着对于作家权益的保护会越来越强?
魏润身:中国作家协会的确有专门负责维权的机构,是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对会员的维权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因为侵权的行为太多了,难免力不从心。成立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也是好事情。但是要使侵犯作家权益的行为得到彻底的改善,单纯依靠出台几部法律和成立几个协会是不够的。需要的是全民版权意识的觉醒。也即是说,版权意识必须深入人心,否则的话,再多的协会也只能是起到“救火”的作用。
财富时报:有人认为现在网络侵权行为无药可救,你认为是这样吗?
魏润身:时代发展得很快,但是相关的法律却没能跟上发展。而且互联网有其特殊的传播性,调查起来会很困难,以前也有过作家和网站打官司,但是最后也都不了了之了。现在的许多作家,包括我本人基本上都是采取一种超然的态度。国家机构都束手无策的事情,我们能有什么办法。所以,网络侵权在短期内恐怕难以得到解决,将来能不能解决,只能看发展了。
财富时报:对于此次两会的召开,希望会对作家维权产生哪些积极的影响?
魏润身:一个是希望相关的法律能够更加的完善,对于打击侵权的力度能够再大一些,还有就是希望能够出台一些政策或是措施,能够广泛的宣传版权法,尽早的使“版权观念”深入人心,成为一种全民遵守的游戏规则。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