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后,黄鸣曾经到产业界、消费者中调研,获取的一些意见让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和皇明集团董事长的他,直言不讳地指出《可再生资源法》在目标、措施,保障体系等方面与现实脱节的弊端。
他具体解释说,《可再生能源法》本身内容也不细,但提出的目标太小,在现实中可操作性不强。 一是缺清障,即清除障碍,包括对待业主、小区、公建、城管、建设部门等设置的障碍,《可再生能源法》中以往都是用一些软条款的规定,没有硬条款。不象印度、以色列,及一些可再生能源重视程度比较高的国家都有强制性的条款;二是缺强体,强体即强壮可再生能源发展主体,包括建筑设计单位、政策规划单位尤其是生产企业、研究单位等等,怎么样加强他们的能力建设,这些都没有规定。而《实施细则》本身就出台得太慢,整个法律主体在支持一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方面不坚决。
为此,他补充说,对《可再生资源法》缺陷的弥补,要尽快出台一个完善的《实施细则》。他还向记者道出了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呼吁和担忧。
据黄鸣介绍,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太阳能光热市场(集热器推广面积占世界76%),也是世界最大的太阳能集热器制造中心。2005年全国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7500万平方米,相当于装机640万千瓦,年均节电384亿度,节煤1100万吨/年,减排近1000万吨/年。与其它产业相比,太阳能光热产业国家社会投入产出比最高,负担最轻,据测算,同样是太阳能热利用装置,采集热能折合成电力,美国综合成本相当于4美分/KWh,折合人民币约0.32元,而我国仅相当于人民币0.15元/KWh;同样,太阳能光伏发电成本大约是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的7~12倍,风能发电的6~10倍,更是传统煤电方式的11~18倍,如此昂贵的价格让太阳能光伏产业在中国的发展举步维艰;另外,太阳能光热只需在产业初中期给予优惠政策,投入研发、设备,加强能力建设,就能实现快速发展。
面对目前国内太阳能产业鱼龙混杂的局面,黄鸣表示了自己的担忧:目前我国有几百亿市场规模,有数千家企业,鱼龙混杂的现象如果得不到改变,就难免会出现美国、北京、烟台“冰川重演”。
黄鸣解释说,这些地方在七八十年代由于能源危机影响,政府出台很多优惠政策扶持太阳能产业发展。象美国就有上百万户居民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产业发展非常火爆。后来由于能源危机得到缓解,政府取消了优惠政策,导致绝大部分居民购买的太阳能热水器烂在楼顶上,消费者信心受到严重打击,致使市场受到急剧萎缩,从此一蹶不振,陷入长达几十年的冰川期。北京、烟台的情况也类似于此,市场冰川、消费者心中的冰川至今难破。
为此,他建议,国家应在能力建设,科技研发,强推政策、税收金融等方面加大对太阳能产业的支持力度。建设部门必须要求新建建筑预留太阳能安装设施,顶层业主和小区物业管理者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安装太阳能。同时,提供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制造商、购买业主、工程集成经营商提供贴息贷款;对农村或弱势群体购买太阳能产品政府补贴等。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