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开平案”中美在司法领域合作对逃匿在国外的“贪官”有很强的警示意义。但中国对这种威慑作用也不可寄予太高的期望,要认清反腐败的关键还是在国内,根本还是守住国门
美国司法部1月31日公布的一份声明,使曾经震惊全国的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又名“10·12事件”)又浮出水面。 该声明表示,将以诈骗、洗钱、护照和签证欺诈等15项罪名对中国银行原广东省开平支行前行长许超凡、许国俊及其亲属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超过4.85亿美元。
开庭前的听证会在美国东部时间2月10日上午正式召开,内容主要是法官询问被告是否愿与控方达成认罪协议。许超凡、许国俊及两人的妻子邝婉芳、余英怡4人身穿囚衣,戴着手铐脚镣,被当地警方押到内华达州联邦地方法院,参加了开庭前的听证会。然而,他们四人对陪审团提出的所有指控一概不认账,案件的审判进展愈显扑朔迷离。
显然,“二许”选择的是与开平案的另一主犯余振东截然不同的庭审道路。
作为开平案的主犯之一的余振东,在2001年东窗事发后与“二许”一同逃匿于美、加两国,次年12月19日,余振东在洛杉矶被捕,并于2004年4月在内华达州联邦法院被判处144个月监禁后,随即被移送回中国。2005年4月26日,余振东的妻子于绪慧对于非法获得美国公民的指控认罪,因此被取消美国公民资格,但她仍被允许继续停在美国照顾其子女。
嫌犯许国俊的律师布雷特透露,目前许国俊并不打算像余振东那样达成认罪协议后被押回中国,他们担心遣返回国后会被判死刑。那么,这一震惊海外的巨大挪用公款案将往何处去?案犯将以何种方式为自己辩护?中行是否有希望追回巨款?一切玄机都将在3月初正式开庭后逐一揭晓。
最高可判处70年监禁
美国司法部1月31日提交的起诉书中,除了在2004年指控的“共谋参与婚姻与签证欺诈,规避美国移民法律”等主要罪名外,还新增了共谋违反《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共谋洗钱,共谋转移赃款等合计15项罪名。
在“共谋违反《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的罪名下,共列举了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夫妇、许超凡之妹许夏莉、邝华宝及其女友程誉珠等13人为共谋者。同时,该罪名还列举了许超凡等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转移资金、洗钱为目的在香港注册的多家壳公司,作为犯罪组织的一部分。
起诉书对“共谋转移赃款”进行了详细罗列,其中包括邝婉芳于2000年10月10日在拉斯维加斯“巴黎”赌场存入5万美元赌资;余英怡于同一天在同一赌场存入8万美元赌资;许国俊于2000年11月7日在拉斯维加斯“金银岛”赌场存入1.2万美元赌资;邝华宝于2001年4月27日在RIO赌场酒店驻香港办事处存入四张总共200万美元的支票;许超凡以化名“许日发”,于2001年5月7日向拉斯维加斯“凯撒皇宫”赌场酒店开出面额100万美元的个人支票等。尽管起诉书对“共谋洗钱”罪未做具体阐释,但在美国联邦法律属于重罪。另外几条罪名,则依次列出许超凡、许国俊两对夫妇自2000年以来非法获得美国签证、入境美国或获取美国公民身份的事实。
一些美国法律专家认为,依照美国法律,许超凡和许国俊两人都可能最高被判处70年监禁和150万美元的罚款。
资金出现巨大漏洞
尽管这起震惊全国的“10·12”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涉案金额接近5亿美元,被视为建国以来最大的银行监守自盗案。然而,从目前所追回的资金额来看,还只是凤毛麟角。资金去向至今仍然存在很大玄机。
2001年10月,“二许”等人借道香港逃往境外后,中国银行立即向香港高院,控告“二许”诈骗,要求法庭颁发冻结令,冻结“二许”贪污的国有资产及其收益。10月25日,许超凡的妹妹许夏莉(加拿大籍)和邝华宝的女友程誉珠在香港机场被捕。当时,警方在许夏莉身上找到了一张价值1100万港元赌场支票,进而又发现,“二许”在赌城拉斯维加斯的沙漠皇宫赌场开设账户,存款约合6600万港元。10月27日,香港法庭颁令冻结“二许”亲友等十多人持有的财产。冻结令显示,“二许”等在港许多大银行开设了256个账户,并且拥有住宅、商铺和车位物业等大量固定资产以及多辆高级轿车,警方估计总值约8.38亿港元。
在“二许”等人藏身的加拿大,中行也于2001年10月22日向温哥华高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被转移资金。据悉,加拿大当局现已冻结了“二许”等人存在加3家银行的600多万加元。而美国司法部的文件显示,在美国所扣押“二许”的物品清单中,有4块劳力士、3块爱彼、2块伯爵、1块卡迪亚、Bvlgari、GUCCI等顶级名牌组成的15块名表;12枚带有各种宝石的戒指,20枚黄金戒指、13只各式手镯、20条项链。二许手中的房产同样价值不菲,资料显示,三处位于加拿大的房产物业估值分别达96.3万加元、100万加元、110万加元,据悉,其中一幢物业仍有名贵房车停泊及有房车出入。此外,还有一辆雷克萨斯SUV,多台电脑,还有16余万美元的现金,另有加拿大元、港币、人民币、日元、澳大利亚元等十多种货币的现金等。
粗略统计,不包括物品,司法部门所追回的“二许”资金量大约为9亿多人民币,除曾经缴获余振东的1.2亿多人民币,至少20多亿人民币不知去向。
谈及造成钱款“漏洞”的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大案要案指挥中心副主任陈东表示,首先,“二许”将这些钱恣意挥霍,另外,他们在转移资金的时候,有些时候是经过其他人的名字,在其他人的名下来转移,也被其他人所占用了,执法机关也正在查这个问题。“二许”的辩护律师均是由美国法院指派、美国政府出资聘请,这从表面看来,他们手头可以管理的资金几乎为零,不然为了寻求生路,一定会用高额报酬去聘请知名律师。可到底他们如何权衡这份利弊,仍然期待进一步解惑,因为他们不可能为了取出资金而让检察院重新“把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表示,“二许”把资金转移到香港、加拿大等地,中间通过了很多洗钱手段,包括账户向另一个账户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资金保管服务存放款项等。但中国的《反腐败公约》在资产的追回方面,明确规定,对被转移的资产,犯罪嫌疑人死亡、失踪或是在逃的情况下,不经定罪可以没收。所以,若之后继续发现“二许”的不明赃款,仍可以没收。
“二许”辩护策略
目前双方律师都表示要为自己的当事人进行无罪辩护。许国俊的辩护律师布雷特·惠普尔暗示,许国俊抗辩的策略之一是把责任转移给许超凡和余振东。“他进入美国的时候身无分文,向拉斯维加斯的赌场也仅转移了1.2万美元。” 而且,“他们在货币交易中亏损了不少,因此希望通过发放一些没有抵押的贷款,将这些亏损补上。”
如果这样,那么许超凡的辩护是“二许”审判的关键。但据海外媒体报道,负责为许超凡辩护的律师米切尔·帕森试图通过质疑中国政府在此案中的角色,来减轻被告的罪责。帕森称“美国有法律法规,但中国任何事情都有可能是政府决定的。”也就是说,他通过抨击中国法律的漏洞,来证明许只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牺牲品。
另外,律师会从决策失误的角度进行辩称,“二许”只是做了很多错误的商业决定,而不是犯罪。许国俊、许超凡当时是抱着为银行赚钱的目的,在香港成立了很多公司,进入国际金融市场。但由于许超凡、许国俊在国际货币市场上亏损较大。当“二许”意识到自己的商业决策导致巨大亏损时,害怕生活从此改变,因此去了美国。
除了责任归属,大量赃款下落不明也给辩护律师提供了机会。由于目前追查到的资金与遭到起诉的4.85亿美元相比,比较悬殊。他们会伺机责问控方,凭什么起诉4.85亿美元?
另对于从犯邝婉芳而言,据国内一些媒体报道,邝可能打算通过否认与许的婚姻关系自保,因为邝1999年移民来美后与美国丈夫育有两个孩子,如此一来,并非起诉书中所称的欺诈婚姻,那称两人协同作案的依据何来呢?布雷特·惠普尔表示,单是证明并非“欺诈婚姻”,可以免除许超凡20年有期徒刑。
不愿遣送的背后
显然,这起案件与余案最大的不同在于被告在听证会上就拒绝认罪,由此无法立即被遣送回国。他们这么做是否在等待着什么新的转机呢?
陈东分析,通常来说驱逐出境有三种,一种是被告自己选择,一种是在判决时,在一定的地点转交给一个国家,类似于地点驱逐出境,第三种是驱逐出境,即经由第三国家再到他要去的国家。所以,案情发展到这一步,“二许”仍然随时面临遣送回国的可能。
另有专家认为,他们不愿遣送的关键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认为余认罪的下场并不理想,他们努力通过其他方式寻求更好的出路。二来,他们可能对“不明资金”的去向胸有成竹,美国或许是他们兑现金钱的最为便利的地点。三来,他们希望自己成为美国公民,或是找个保释的机会,然后诸如周正毅之流那样,永远逃匿于海外。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所以把他们遣返回国的话是相对比较困难的。
中国的反腐形势一直非常严峻。据中国商务部相关调查显示,近几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许多贪官为逃避打击,很早就将家人及犯罪所得转移境外。所以,此次中美在司法领域合作对逃匿在国外的“贪官”有很强的警示意义。
但中国对这种威慑作用也不可寄予太高的期望,要认清反腐败的关键还是在国内。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美洲研究室副主任孙晋忠认为,中国要积极推动中美在反贪上的司法合作,这些合作能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住贪官,但根本还是守住国门。他认为,要看到美国与中国合作打击贪官,主要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出于反恐的需要——掐断恐怖组织获得金融支持的各种可能渠道。
孙晋忠还表示,从某个角度讲,贪官逃往外国,外国实际上是“受益者”,因为贪官能带来资产。一些国家的政客因此在“接受贪官”的问题上态度模糊,只要不构成明显的刑事案件,外国还是“欢迎”这些资金流入的。这也进一步表明了我国健全金融制度,改善银行管理的严峻性。
资料:开平案
开平支行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是中行在2001年10月进行全行数据信息科技大集中时发现的一起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开平支行三任前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等人内外勾结,利用当时联行资金汇划系统存在的漏洞,大肆贪污挪用巨额银行资金,并在案件败露后经香港、加拿大逃往美国。案发后,中行及时向警方报案,同时采取各种措施,追查和堵截被犯罪嫌疑人转移的涉案资金,并依法在香港特区和美、加等地对涉案人员提起民事诉讼,全力协助我国执法机关对涉案外逃人员进行追捕。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