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提出,并且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和准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已经初步准备好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方案,但是至今还难以实现这项改革。今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 有媒体披露的民建中央提出的《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就被全国政协提案组定为2006年第1号提案。
在内外资企业两税合并问题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财政部和部分专家学者是一种,商务部、外资企业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又是一种。声音的多重性表明,公共政策引起不同集团间的博弈已经开始显性化。另一方面,这也再次提醒最终决策者:在一项公共决策出台的过程中,必须正视利益相关者的不同诉求,让利益相关者充分博弈,理性选择最优方案,中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方案究竟怎样出台?搜狐财经特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孙刚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刘桓教授为您解读“2006年政协第1号提案”
主题:税改进行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
嘉宾: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孙刚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刘桓教授
主持人:搜狐财经频道执行主编 樊震
时间:2006年3月6日 9:30--11:00
话题背景:
内外资企业形成两套税制的主要背景是,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引外商投资和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对外商投资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事实上政策的效应对吸引外国资金的作用比引进国际上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更为显著。1994年税制重大改革时,仍然保留了这项对外开放的大政策。这种对外资企业实行税收特殊优惠的政策一直延续了20多年。
今天,我们已经处于一种新的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环境之中,最重要的变化是,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入世协议过渡期结束后,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的限制将大大减少。这意味着运用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必要性已经显著减弱。另一方面,随着外资企业进入中国服务业等各经济领域,国内企业面临着与外国企业争夺国内市场份额的竞争。一般来讲,跨国公司和有实力的外国企业在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与国内企业比较,很可能占有优势,如果在税收政策上继续享受特殊优惠政策,显然会使国内企业处于市场竞争的劣势。这样,不平等的税收待遇既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又会削弱国内企业竞争力,不利于中国经济整体竞争能力的提高。
在中国入世承诺的过渡期结束以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了20多年的具有普遍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告一段落,研究采取新的既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对外贸易、吸引外资的水平,又有利于国内外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政策,并将这一政策纳入统一、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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