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潘逸阳代表
本报记者 刘建林 任江华
“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这是赣州新农村建设得以顺利推进的根本经验。”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潘逸阳一语道出了赣州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年多来的主要心得。
从新农村建设启动伊始,赣州市就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置于首位。赣州市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原则,政府不急躁冒进,不搞强迫命令,先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新农村建设具体工作通过理事会来组织实施。同时,派出新农村建设指导组到乡村免费为村庄和农户搞规划,然后选定示范点引导,从而使农民由最初的不理解到等待观望再到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调动农民积极性、筹集管理建设资金、签订建设合同、督促工程进度、监管工程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让农民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建设、自主监督。目前,全市12499个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如何进一步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潘逸阳认为,必须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让农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让农民从看得见的实惠中受到触动,自觉投身于新农村建设。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