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机”或“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书面委托,拟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召开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 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6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相关股东现场会议,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33号第九会议室。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4月4日-2006年4月6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4日
    5、表决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相关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提示性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3月23日、2006年4月4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见证律师;
    (3)保荐机构相关人员;
    (4)截止2006年3月24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相关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附件一。
    8、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A股股票自2006年2月27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3月17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3月16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A股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3月16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董事会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如该申请未获批准,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3月27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A股股票停牌。
    二、审议事项
    审议事项为《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详见于本日公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网站查阅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方案需要进行类别表决,即方案获得批准需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A股流通股股东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及权利的行使
    1、A股流通股股东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A股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A股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A股流通股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A股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A股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相关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有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A股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A股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均需按照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4、A股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沟通:
    为了保证及时广泛地了解A股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及信息,东方电机自董事会公布股改方案之后,将通过股改热线电话、股改电子信箱、公司网站等渠道与广大A股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沟通形式:为了保证A股流通股股东更有效地了解公司的对价方案及公司的投资价值,真正实现在沟通基础上的“共识、共赢”,东方电机非流通股股东将通过合适的形式与广大A股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五、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股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4月4-日-2006年4月6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875投票简称:东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申报 价格
    东方电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A股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代表意向
买入 738498 东电投票 1.00元 1股 同意
买入 738498 东电投票 1.00元 2股 反对
买入 738498 东电投票 1.00元 3股 弃权
    六、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A股自然人股东须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06年3月28日-4月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
    四川德阳市黄河西路188号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处
    4、联系方式:
    电话:0838-2409358
    传真:0838-2402125
    联系人:黄勇
    七、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A股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2006年3月27日)起连续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改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A股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A股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股东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的签署页)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