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2006年将对啤酒、纺织品等24类产品开展国家免检工作。分别为:速冻面米食品、啤酒、冷冻饮品、休闲肉制品、数码信息产品、体育用品、皮革皮具、玩具、乐器、纺织品、化妆品、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安全防范产品、税控加油机、建筑工程材料、钢材冶金产品、能源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及稀土、气体压缩机、制造工程机械、农林机械、输变电设备、基础电子元器件和材料等,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同时,对2006年免检有效期满的电视机等42类免检产品和550家企业开展重新申请。分别为:电视机、空调、固定电话机、吸油烟机、电风扇、洗衣机、电饭煲、DVD视盘机、洗衣粉、皮鞋、羽绒服、羊绒衫、卫生巾、陶瓷墙地砖、水泥、尿素、涂料、热轧盘条、建筑型材、热轧带肋钢筋、照明设备、木地板、乳粉、方便面、灭菌奶、食用植物油、旅游鞋、自行车、服装、日用陶瓷、卫生洁具、化妆品(护肤、洗发、护发用品)等。42类免检有效期满并正式提出重新申请的企业,在申请期间可继续使用免检标志。经审查,符合免检有关条件要求的,再次给予免检资格;不符合条件或未重新申请的,不再享有免检资格。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条件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坚持宁缺毋滥。要坚持简化手续、不向企业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企业申报、审查等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