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2006年,列入中央定价目录的大型氮肥企业生产的尿素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出厂价上浮幅度由10%提高到15% ,根据该文件的精神,我公司尿素出厂价将按指导价上浮15%确定,由原来的1650元/吨提高到1725元/吨。
    特此公告。
    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