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两会”提案协商会上表示,将促进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 3月7日上午,全国政协提案各民主党派及个人和财政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提案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济济一堂,专门就“关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进行了一场提案办理的协商会。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将促进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规划中的一个重点内容,也是“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热议的一个话题,“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们的第一提案。这次协商会选择了已上交提案中的12件,分别从种子、技术、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村水利、渔业发展、节约型农业、农村宅基地、农村基层工作以及建立健全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几个方面建言献策。
民盟中央提出,虽然取消农业税对于农民来说是件好事,然而由于近年来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呈现出“两张皮”的态势,即农民实行“村民自治”与推行“费改税”相互脱节、缺乏衔接点。我国乡村治理结构和组织功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跟不上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形势,本就拮据的乡镇财政更加捉襟见肘,基层政权运转困难,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他们建议:一是要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二是要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三是要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解决县乡财力不足的问题,四是加大对乡镇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是建议国务院交财政部研究办理。
这12件提案中共有五件涉及到财政部,一件是主办,四件是协同相关部委共同办理。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卢贵敏表示,稳定社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今年财政支出的重点,除进一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外,财政部将加大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如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针对民盟中央提出的在取消农业税后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的提案,卢贵敏认为这条建议提的很好,财政部将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促进县乡政府机构的改革和职能的转变,同时进一步完善“三项补贴”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政策,研究建立化解乡村债务奖补机制,调动地方化解债务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