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中,都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很多新的设想和要求。金融业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产业的作用也将得到进一步发扬光大。在《上海证券报》本次"互动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阐述了自己对金融创新的观点。
金融创新相对滞后
记者:请您对目前我国金融创新现状做一个评价。
巴曙松:目前我国金融创新基本上还停留在一个逃避利率、汇率管制的阶段。比如说,原来是存款,现在做成协议存款,或者换一种其他形式把利率幅度上浮一点,等等。真正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方面进行的金融创新,远没起步。
记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国家投资不够,还是企业缺乏动力?
巴曙松:中国的金融创新之所以做得不够,表面上是国家财政投入不够,或者是税收优惠不够,但是根本的原因,是缺乏一个适用于和支持金融创新的资本市场体系,社会缺乏对金融创新的保护意识和机制。
记者:金融创新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多大?
巴曙松:要实现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一系列战略目标,金融创新体系必须跟上。要把金融创新纳入国家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否则,经济发展的"瓶颈"就无法突破。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遭遇了"瓶颈",即经济学所说的产值边际收益递减:资源投入不断提高,但劳动力投入边际产出不断减少。高投资率下产生的是有限的GDP增长。
"堵邪门、开正门"
记者:金融创新涉及面很广,今后该怎么做?
巴曙松:举例来说,我国民间金融规模非常大,有一种说法是占现在信贷总量的20%或者更多。可以简单地将民间金融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诈骗等为主要特征的非法融资;一类是基本合法、或者至少没有明显违法的融资。
民间融资出现的根本原因是正规金融的供给不足,表现在投融资环节就是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造成金融资源的错配。
民间金融如何创新?要"堵邪门、开正门",包括:引入新的产品、新的投资机构、新的投资流程、新的风险理念、新的市场等,这些都是金融创新。
记者:谈了这么多,金融创新的实质是什么?
巴曙松:从风险的角度考察,金融创新实质上可以说是对金融风险在微观层面的重新配置,对不同风险要素引入新的组合方式,从而在整个市场层面将风险从风险厌恶者转移到风险偏好者或中性者。在这个过程中,风险偏好者和风险厌恶者的效用程度得以提高。当然,金融创新在降低金融风险的同时,往往也会有新的不稳定因素产生,市场需要开发出新的金融工具来管理金融创新中的各种风险,并相应采取预防策略、规避策略、分散和转嫁策略等风险管理技术予以化解。
金融监管要鼓励创新
记者: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创新环境?
巴曙松:对于金融创新而言,好的监管环境非常重要。监管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管得更紧,不断增加监管的成本;一种是引导市场,给出创新空间。
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还存在这样一个问题------监管的预期不明确,金融创新很难分清合规与否。不少金融创新可能都是以绕开行政法规审批规定等为最初目的,这并不能构成监管者消灭这些创新的理由,而应当成为改进监管方式的推动力。保持一套清晰、透明、公开的金融创新监管规则和程序,减少金融创新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和随意性,这样才会给予金融创新主体一个清晰的创新预期和稳定的创新环境。
我建议将金融创新作为改进监管方式的推动力。保持清晰、透明、公开的金融创新监管规则和程序,减少金融创新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和随意性,这样才会给予金融创新主体清晰的创新预期和稳定的创新环境。
记者:你是说鼓励金融创新的监管理念,实际上也体现在许多监管制度和框架中?
巴曙松:因为市场最知道市场的需求,监管者始终是远离市场的。所以,法不禁止即可行,应该把活力交给市场。
目前,中国金融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是,创新项目往往横跨两个或两个以上金融领域,涉及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而相对分立的监管架构之间是很难协调的。因此,无论是监管机构的设置,还是监管制度的建立,都需要用全新的观点,以便有效推动金融创新,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