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攀钢集团总经理罗泽中代表
本报记者 刘裕国 刘超
谈及创新,攀钢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罗泽中代表说,当前国家应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保障,推动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罗泽中提出三点建议:首先,政策规定企业可按当年
销售收入的30%提取科研开发经费,但又要求必须在当年用完这笔经费。
其次,按照规定,大型仪器设备、试验生产线的购买也要缴纳增值税。建议将这部分增值税予以抵扣,以降低不必要的科研成本。
最后,过去一些属于企业直接承担的科研项目,其科研经费却全额拨到了科研院所。建议将科研经费直接拨给创新主体,由企业再去与科研院所合作。这有利于减少浪费,实现资源整合。
(责任编辑:魏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