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虹桥、华都医院等在内的15家投放违法违规广告的医疗机构黑名单首次被曝光,并在一年内撤销其医疗广告申请,这是上海市卫生局于3月10日正式颁布新制定的《上海市〈医疗广告证明〉发放管理办法》时,向社会公布的消息。
列入黑名单的15家医疗机构,最高被处以4.8万元的罚款,同时其《医疗广告证明》也被撤销,卫生部门在今后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证明》申请。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净化医疗广告市场,避免虚假失实、违法违规的医疗广告招揽病人、误导市民,从今天起,新制定的《上海市〈医疗广告证明〉发放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新办法对广告的审核更加严格、规范,要求申报医疗广告时必须上报成品医疗广告样件,避免了以往医疗广告中容易出现的篡改内容、夸大其辞、甚至虚构内容的情况。监管的范围不仅在本市,包括外省市媒体刊登违法违规广告也被列入监测、处罚范畴。同时,处罚力度也会加大,一经发现,就撤消其《医疗广告证明》,并向社会公示。此外,办法还要求医疗广告刊登内容不得加工、夸大和拔高,从而改变了原先对医疗广告出证的技术审查主要是面对平面广告的原则性审查,并允许申请人在发布广告时可以对审查内容进行艺术再加工的做法。市卫生局表示,今后无论哪一家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都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罚,并在媒体定期公布曝光。(记者陈烨 通讯员宋国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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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虚假广告遭禁
3月6日,上海市卫生局要求全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不准刊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等“七不准”,发现有违反行为,将依法给予警告、停业整顿、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
2005年,上海市共立案处罚医疗机构违纪违规案件847件,处罚金额及没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80余万元。“七不准”包括:不准违规使用未经批准的机构名称、诊疗科目、擅自使用“××中心”等虚假、不规范的名称。不准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不得安排未取得医务人员资格(职称)的人员从事医疗执业活动。不准从事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而开展的中止妊娠术、节育手术或者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不准从事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引进的医学新技术、新项目,以此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人工授精等专项技术服务。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大检查,严重侵害病人的权益,各医疗机构收取病人的费用必须严格执行卫生、物价等行政部门的标准,并出具相应收据。不准在职医务人员擅自外出从事医疗执业活动。不准刊登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并用不正当的手段在媒体炒作,招徕病人。(记者 周凯/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