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2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局会议
及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关于核销2005年度坏帐准备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向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
增资1200万美元的议案。
    五、通过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投资3.70亿元在
北京市通州区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的议案。
    六、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七、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短期授信总量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九、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福耀双辽向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
45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十、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福耀玻璃(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向美国花旗银行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5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截止2006年2月28日,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
司99635.23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以上担保都为连带责任担保。无对
外逾期担保。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14日下午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
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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