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墨西哥经商参处告,墨西哥经济部在2006年3月3日在“官方日报”上发表公告,宣布结束对从中国进口的合成及人造纤维线和织物(税号为3005,5204-5212,5307-5311,5401,5402,5404,5407,5408,5501,5506,5508-5516,5803和5911)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决定维持现行的反倾销税自2004年10月19日起五年。
    1994年10月18日,墨经济部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合成及人造纤维线和织物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对税号为5201-5212和5301-5311的产品征收331%的反倾销税,对税号为5401-5408,5501-5516及5402.49.05的产品征收501%的反倾销税,对税号为3005,5803,5911的产品征收54%的反倾销税。
    2004年9月9日、10日、13日及14日,墨全国纺织业协会等组织和有关企业向墨经济部提出申请,对从中国进口合成及人造纤维线和织物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并建议调查期为2003年1月至2003年12月。
    2006年3月3日,墨经济部宣布结束对从中国进口的合成及人造纤维线和织物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对税号为3005,5204-5212,5307-5311,5401,5402,5404,5407,5408,5501,5506,5508-5516,5803和5911的产品维持现行的反倾销税自2004年10月19日起五年(其中5307.20.01,5308.10.01,5308.90.99,5308.90.02,5311.00.99,5911.90.99,5501.20.01,5501.20.03,5501.20.99,5404.10.01,5404.10.02和5404.10.99等在2004年10月19日已取消反倾销税的商品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