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三人谈———
要让想搞腐败的人搞不了(两会特别报道·话题)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两高”的报告也提到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就这一话题,记者采访了3位在监察部门工作的全国政协委员。
储亚平委员———
群众利益放在首位
“反腐败不是光查几个案子,更重要的是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储亚平委员一见到记者就端出自己的观点。
储亚平说,现在中央将反腐败3项任务的原“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气”变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就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从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抓起,使群众感觉利益得到保护。如中央取消农业税等惠农政策实施后,我们就一次次到基层检查落实,受到广大农民兄弟的欢迎拥护。
梅冬委员———
“阳光政府”正本清源
梅冬委员说,当前腐败产生的原因一是管理体制不完善,存在行政审批等腐败滋生的土壤。二是政府透明度不高。三是政府官员廉洁自律有待加强。反腐败要从源头治理,一是要治本,加强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要让想搞腐败的搞不了腐败,想走后门的走不了后门。二是建立“阳光政府”,搞好政务公开,权力运行在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此外,要加强惩治腐败的力度,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对个人财产实行任前任后审计、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等制度。
李利君委员———
惩前毖后标本兼治
李利君委员说,对腐败问题要标本兼治,预防和惩治相结合,借鉴各国在预防腐败方面的有效措施,从制度、措施、机制等方面加大力度,进行有效的防范和约束,做到“不想、不能、不敢”。
“不想”,就是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信念不能动摇,在利益诱惑面前不能动摇。“不能”,就是建立一套防患于未然的规章制度,对“人、财、物”实行重点防范:“人”,要以民意为标准,使跑官要官的没市场;“钱”,人大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至于“物”方面,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实行阳光监督和回避制度。“不敢”,就是要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对腐败分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使想搞腐败的人不敢搞腐败。
(本报北京3月14日电)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