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三大股
东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特
变电工将受让新疆国投持有的公司800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45
元,转让总价款为27553227.28元。 本次转让协议需在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
后实施。
    公司第四大股东上海杨行铜材有限公司与上海宏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于同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宏联投资将受让杨行铜材持有的公司521.95万
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31元,转让总价款为15820000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特变电工共计持有公司法人股3841.90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37.1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宏联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521.95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5%,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新疆国投及杨行铜材不再持有
公司股份。
    根据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特变电工、新疆国投、杨行铜材及宏联投
资承诺:若新疆国投和杨行铜材转让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新疆国投和杨行铜材的对价支付义务及相关承诺义
务将分别由各自的受让方履行;若新疆国投和杨行铜材转让所持的非流通股股
份未能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则新疆国投和杨行铜材继
续履行各自的对价支付义务和其他承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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