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费者最不满意手机通话费太贵———
本报记者报道“北京消费者最不满意手机通话费太贵”,昨天,市消协副秘书长张明向媒体披露了这一消息:“此次征集对电信资费的意见活动中,共收到消费者500多条意见,主要内容集中在:电信应该降低手机通话费、取消月租费和实行单向收费,消协完全支持这三个建议。 ”
昨天,市消协发布了针对北京电信资费的建议并邀请了8名业内专家点评。
■消费者:北京手机费比别的省市贵几倍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就移动通讯资费问题公开征集广大消费者意见。其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现行的手机单位时间资费偏高,价格不合理,应当下调;二是手机通讯的月租费应当减少或取消;三是在手机通讯中取消双向收费,实行单向收费。
许多消费者反映,河北、天津等周边省市的手机费都比北京便宜几倍,北京人的收入并不比其他省市高,为什么享受同样的服务,北京人就要多花钱呢?北京消费者焦立坤告诉记者,除北京等城市外,各地手机资费一直在降,甚至实行单向收费。2005年,上海神州行大众卡每月只要10元月租费就可免费接听所有电话,拨打电话每分钟只要一毛五,降低手机资费是大势所趋,况且北京后付费手机资费确有很大的降价空间,也该降降了。
■市消协:过高的费用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市消协副秘书长张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移动通讯资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超过上海及其他省市。在服务成本和服务条件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北京消费者却多付出一倍以上的资费,这种交易的不公平,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过高的移动通讯资费,使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利益差距悬殊,消费矛盾突出。
■专家点评:不降价根源在“垄断”
北京市消协此次邀请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军扩、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建民、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监管和竞争研究中心法学博士张卿等8位专家对此事进行点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军扩认为,手机通讯资费过高的根源在于:一是移动通讯基本处于行业垄断,难以形成竞争,不能有效地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二是行业利益方面。在制定资费标准时,过多地考虑电信行业的利益,而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考虑不周全,特别是对电信用户的利益考虑不够。三是法律制度方面。没有社会对垄断的电信行业进行有效监督的法律保障。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北京的手机通讯资费在全国最高,不合理的高定价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是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电信服务的定价应当公开、透明。价格成本是如何构成及计算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这些都应向社会公开。二是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由于电信市场的垄断经营,实质上导致了电信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单方面制定的高资费,消费者没有发言权和选择权。
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监管和竞争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法学博士张卿则认为,从有利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政府的首要任务应该是采取措施来增加市场的竞争程度,促使电信企业不断降低实际的电信服务资费。同时,也应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管。这样,移动电话资费应该就会降低,服务也会提高。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