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日前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有关《仲裁
裁决书》,就广州宽带主干网络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宽带)与公司及公司无线
通信分公司因《广州宽带无线接入网首期工程合同书》产生纠纷一案作出了最
终裁决,裁决结果为:
    (1)解除申请人广州宽带与被申请人(公司及无线通信分公司)于2001年5月
6日签订的《合同书》;
    (2)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设备款19332197元;
    (3)对于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4)本案仲裁费187633元,由申请人承担48955元,被申请人承担138678元
,仲裁费已由申请人预交,由被申请人承担的部分由其付给申请人。
    根据《仲裁裁决书》的最终裁决,《合同书》解除后,公司向广州宽带返
还设备款19332197元,并承担仲裁费138678元,共计19470875元。因合同解除
,广州宽带应向公司返回设备。另因广州宽带擅自拆除设备无法原物返还,给
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已经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广州宽带赔偿因使用及
擅自拆除设备给公司造成的损失19332197元。因此,公司最终应向广州宽带返
还设备款的数额,应以公司提起的仲裁裁决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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