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前半部分:近日,南京新联通登出消息,称现代制药的股改方案对于流通股股东极其不利,并号召中小股民联合起来,投票反对该方案。而现代制药认为公司综合业绩、前景等因素考虑,对价10送2.5股,并附加承诺若干,流通股东并没有损失。
刘勇业:通过征集的方式在现场投票,改变目前的不利趋势
征集投票有二层的意思,一层意思就是提示大家不要放弃投票的权利。第二方面目前通过率基本上百分之九十几以上,主要原因是据我们了解有70%左右的散户,流通股不去参与,真正参与的到现场投票的,都是上市公司找来投赞同票的,这就是他们的投票为什么会那么高票通过。我们想通过征集的方式在现场投票,改变目前的趋势。
陈幸堂:如果说把非流通股股东作为A,流通股股东作为B的话,我们永远都是B,不可能和A在一起。
一旦上市公司有这么大的流动股东,召集流通股民的很少,包括周梅森也不是很多,大概30万股。另外举一个比方,如果说把非流通股股东作为A,流通股股东作为B的话,我们永远都是B,不可能和A在一起。从这点来说,按刘总的提议,我们还是围绕流通股的股东利益着想,不是单纯为自己,就这上面提的沟通的问题,国家也不同意这个事情。
何浦坤:投票被操纵的可能性是有,但是应该是很低的。
征集投票,现在可以说被法律规范的唯一一种是通过董事会的形式,以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形式来征集投票,散户或者流通股东主动出面征集股票的不属法定形式,但是因为证监会的规章规定三种投票形式,一种是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尽管没有这样的规定,并不是说流通股股东不能从事征集投票,公司法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是允许流通股股东这样做的,因为它是委托代理形式,以委托代理的形式参加投票的,很多人把它的投票权委托于某一个人,相当于委托给刘总或者陈总,让他们作为代理人进行投票,也是符合法律的。应该说是很重要的投票方式,为什么没有列进去呢?可能监管部门有所顾虑,担心一旦流通股东相互之间形成法定形式,联系过多,一旦形成一股很强大的力量,可能导致很多股改受挫。从政府的法律法规的层面上讲,当然有一些人要鼓励,首先政府是鼓励流通股东来投票的,但是好像没有鼓励流通股东来征集投票这种形式。
王光兴:我们跟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是一致的
我想讲一下第二个问题,关于网络投票的概念,因为我来自证券交易第一线,与客户接触比较多,很多客户对网络投票很不熟悉,因为我们现在的股民结构很多是老头老太太,年龄在40岁以下的客户很少很少,他们对网络很不熟悉,讲起来网络投票是最方便,实际上这些人根本不会操作,教他都不会。很多客户打电话问3W是什么意思,他们根本不可能去投票。这方面网友有很多这方面的误解。第二个问题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很难的观念。上市公司征集投票权很难,我比较赞同这个观点,作为非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应该来说,征集赞成票又征集反对票,在现实工作中间很少出现上市公司董事会出现征集反对票的,往往只想征集赞同票。征集支持他的人。在现实投票中,一个董事会征集的票很少,第二个这个很少的票,往往100%是赞成的。这里面就会给广大流通股股东产生一个疑问:怀疑出现改票。现在征集投票征集的是反对票,流通股股东对我们的怀疑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跟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是一致的,而董事会在征集赞成票的时候,跟广大的流通股股东他的利益是不一致的,所以征集投票权很难,而股东又会产生改票的怀疑。但是刘总牵头来征集反对票,这种疑虑在流通股股东中间,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过。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