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泸地税稽处字[2006]第006 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规定,公司应补缴2001 年至2004 年期间企业所得税2,027,474.11 元、契税54,060.00 元;根据泸国税稽处[2005]68 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规定,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应补缴2003 年至2004 年增值税、消费税合计4,759,864.40 元并加征滞纳金249,892.88 元;根据泸国税稽处[2005]70 号《税务处理决定书》规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应补缴2003 年至2004 年期间增值税361,093.71 元并加征滞纳金24,554.37 元。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3]10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规定,对上述应补缴的税金及附加税费进行了追溯调整,滞纳金在2005 年度损益列支。
    追溯调整对公司2004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项目 变更前金额 变更后金额 差额
资产总额 2,506,253,552.45 2,506,253,552.45 0.00
负债总额 953,652,267.39 959,524,418.25 5,872,150.86
所有者权益 1,532,309,746.90 1,526,437,596.04 -5,872,150.86
其中:盈余公积 279,535,160.78 278,654,338.15 -880,822.63
其中:未分配利润 37,771,641.91 32,780,313.68 -4,991,328.23
利润总额 97,272,987.60 91,534,664.10 -5,738,323.50
净利润 45,411,250.96 39,539,100.10 -5,872,15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全面摊薄 2.91 2.54 -0.37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2.96 2.57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全面摊薄 0.05 0.05 0.00
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 0.05 0.05 0.00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参见本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3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