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美的集团”)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增持本公司流通股的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美的集团增持本公司流通股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及美的集团增持承诺概况
    公司于2006 年3 月10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详见2006 年2 月25 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的《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并于2006 年3 月22 日实施。 美的集团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增持流通股股份承诺(下称“增持承诺”)如下:在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将实施增持计划;增持时间在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的6 个月内,增持金额不少于2 亿元,同时承诺在计划完成后进行公告,并在公告后的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2、增持时间及数量
    2006 年3 月27 日,公司接到美的集团通知,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完成后至2006 年3 月27 日止,美的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增持了本公司流通股31,556,46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1%,共计使用资金19,494.26 万元。截止2006 年3 月27 日,美的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175,355,0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82%。
    美的集团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及“通知”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公告后两日内(即2006 年3 月28 日、3 月29 日)将不再买卖本公司流通股。
    3、出售条件
    上述增持股份已按“增持承诺”予以锁定,并将按照“增持承诺”中约定的条件进行出售。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06 年3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