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公司字[2006]38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该通知发布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2005年度股东大会议题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股东唐伟国先生、沙立武先生和徐显德先生将于近期联名向董事会书面提交新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司将于近期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定于2006年4月6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06年4月10日(星期一)上午9:30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议的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