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3月28日,本公司接到黄石东贝冷机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及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集团)的通知,实业公司和机电集团已获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5]197号《关于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持有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本公司已于2005年3月29日在《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相应的提示性公告。
    2005年9月8日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5〗73号《关于同意豁免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东贝B股"股票义务的批复》, 本公司已于2005年9月9日在《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相应的提示性公告。
    目前,该项股权转让事项正在办理有关股份过户的法律手续。相关过户手续完成后本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