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6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派息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2005年度末股本总数2,310,427,8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693,128,340.9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42,339,916.05元结转下年度。 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别提示:因公司发行的20亿元"首钢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所以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并实施时,公司总股本有增加的可能。因此公司将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为693,128,340.90元。
    ●因分红派息,公司应根据每股派息金额同时下调可转债转股价格,但目前转股价下调幅度不能确定;公司将于4月5日公告最终分配情况 ,同时发布因派息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一、分红派息方案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转股期,根据公司实际,本年度派息方案初步确定为:以公司2006年3月27 日总股本2,310,431,5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999995元(含税,扣税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中的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现金2.699996元)。公司合计分配现金693,128,340.90元。2006年4月4日公司转债停止转股一天,即4月3日收市时若公司总股本没有变化,则上述分配数额不变;若4月3日收市时总股本增加,将以4月3日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4 日; 除息日为2006年4月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06年4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办法
    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的股息于2006年4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石景山路99号6号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88293727 传真:010-6887302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