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3月21日,本公司在德黑兰与伊朗瓦西德西尔弯铝业公司(项目业主)签署了《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根据合同,本公司将负责伊朗西尔弯电解铝厂(设计能力年产25万吨电解铝)的全部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和安装调试等工作,合同总金额9.98亿美元(折人民币80亿元);工程款支付方式为业主向我公司开出全额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合同生效后50个月;在合同生效且本公司向业主提交预付款保函后,业主将向我公司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15%的预付款,剩余款项将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在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将另行签署详细的工期计划表。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本公司将把所有的土建和设备安装工作分包给业主推荐的伊朗当地承包商,本公司不负责分包商的质量和进度,但是有责任以发出指令的方式指导和纠正分包商的工作。目前有关工作进度、保函格式、验收性能标准的合同附件尚未签署并正在协商中。
    上述合同的生效条件为:
    1、业主通过伊朗银行向本公司开出与合同总金额相等的信用证;
    2、业主已经向本公司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5%的预付款;
    3、本公司向业主开出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4、合同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合同生效。
    尽管本公司已经为该项目进行了两年多的前期开发工作并签署了正式合同,但是目前上述合同的生效条件尚未实现,且有关合同附件、分包合同尚未签署,所以该工程合同能否顺利执行仍然有不确定性,尚无法预测该工程合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公司在伊朗开展工程承包业务已经有14年的历史,曾经成功地建设法亚布铁合金厂、亚兹德锌厂、哈通阿巴德铜厂、阿拉克电解铝厂等项目,伊朗是本公司海外工程业务的主要市场之一。鉴于伊朗西尔弯电解铝厂项目金额巨大、资金尚未全部落实,且近年来人民币汇率逐步升值、伊朗核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所以该项目面临着相当的国际政治、汇率和财务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关于该项目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披露。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