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长会师函字(2006)第049 号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经审计的截止 2005 年12 月31 日的关联方占用贵公司资金情况及贵公司200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我们的核查是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进行的。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全部材料,包括原始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或副本资料、会计凭证与帐簿记载、会计报表、有关实物证据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上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对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并出具专项说明。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查阅有关资料、会计凭证、核对会计帐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账面记载的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余额为:1,677.54 万元,其中:
    (一)控股股东新疆阿克苏青松建材化工总厂年末无占用资金余额,年初占用资金余额535.11 万元,年末比年初减少535.11 万元。
    (二)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年末占用资金余额874.89 万元,年初占用资金余额11.50 万元,年末比年初增加863.39 万元。此项资金占用余额已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予以抵销。
    (三)其他关联方年末占用资金余额802.65 万元,年初占用资金余额284.82 万元,年末比年初增加517.83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后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明细表”。
    二、股份公司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贵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05 年报净资产的14.71%,未超过净资产的50%。2005 年度中,贵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370.525万元。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贵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370.525 万元。以上担保均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后附“担保情况明细表”。
    附件:1、担保情况明细表
    2、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明细表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OO 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公司盖章: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时间:2005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