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38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在通知发出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原《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股东新乡市华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向董事会提交新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同时提交《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详见近期公司公告。上述议案将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定于2006年4月6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06年4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召开,会议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参会登记时间、登记办法等事项不变(详见2006年3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