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200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最高存款额(万元)
存款 存款(最高限额) 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9000 - 709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基本情况:
    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许鸿新,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金融业务
    (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许可证经营)。 住所:苏州市三香路120 号。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中第(二)项,与本上市公司同属一控股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正常且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他们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预计与关联人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根据以前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实际存款最高余额情况,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2006 年在财务公司的年最高存款余额为:9000 万元。
    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加强资金管理和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05 年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为7095 万元。
    公司同时注意到,由于财务公司受其经营规模及经营性质的限制,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加强风险控制,公司应对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进行实时关注,并定期检查其资产负债情况及经营情况,发现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受任何影响及全部存款资金的安全。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财务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比照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同档水平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双盈的目的,按市场原则对待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一)此项关联交易经2006 年3 月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此项关联交易经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比较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未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议案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创元财务公司于2002 年11 月19 日签订了“关于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协议”,该协议业经公司2002 年12 月25 日召开的200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约定苏州创元(集团)有限公司对财务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关系无重大变化时,本协议持续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协议。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4 月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