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统计,截至2006年4月4
日15:00时,经确认的石油大明流通股股东已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股份数共计176
,449,892股,超过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预受要约股份数174,821,
490股。
    如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届满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股份超过上述最低预受要约股份数,则根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公告的《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将在要约期满时(即
2006年4月6日15:00时)生效,石油大明将根据《证券法》第56条规定而终止股
票上市。
    石油大明流通股股票因要约生效而终止上市交易后,已经接受要约的石油
大明股东预计将于2006年4月12日取得中国石化就要约收购向石油大明股东支付
的现金对价;未接受要约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石油大明流通股股票的流动性
及交易的便利性较之以前将大为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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