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旅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6年2月28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06年4月5日刊登了分红派息公告。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的减持价格需作出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机械进出
口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的第37个月至60个月之内,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交易出售
股份,出售价格不能低于每股人民币12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该
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在本次分红派息实施之后,该两公司的限售价格将
调整为不低于每股人民币11.80元,其他承诺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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