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华明(2006)审字第244060-03号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2005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于2006年4月6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
    现根据 贵公司2005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对2005年度贵公司应收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如实对外披露这些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是贵公司的责任。下列资料和数据均完全摘自贵公司的2005年度财务会计资料,除了为出具上述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其实施其他额外审计程序。
    本专项说明仅供 贵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内有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之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作其他用途使用。
    附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葛 明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金 馨
    2006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