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0日G 渝开发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06年1月20日与重庆市诚投路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意向协议》,协
议将公司享有的经重庆高法院以(2004)渝高法民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的德恒证券公司挪用的公司保证金3928万元债权按2749.6万元作价转让给
诚投路桥公司。
    2006年4月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转来重庆市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收购渝开发德恒证券债权的批复》,批准同
意公司将拥有的德恒证券3928万元保证金,以2749.60万元的价格,按照协议转
让方式转让给诚投路桥公司。同时要求转让双方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办理有
关资料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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