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 年4 月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6
人,参加会议董事5
人。 朱飞锦董事因工作原因出国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关继峰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分红派现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 年4 月3
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初步方案,经过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公司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该调整方案,公司董事会对该方案中涉及的分红派息部分进行了调整。
原分红派现议案:公司2006 年1 月至3 月实现净利润6,760,304.09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6,499,976.96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3,260,281.05 元,上述数据尚需审计。公司以2006 年3 月31
日总股本261,849,8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派发现金,每10 股派发1.7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调整为:公司2006 年1 月至3 月实现净利润6,760,304.09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6,499,976.96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3,260,281.05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以2006 年3 月31 日总股本261,849,8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派发现金,每10
股派发2.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红派现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目的,所以本议案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见《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s://www.cninfo.com.cn)。
经表决,该项议案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4 月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