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汇会专[2006]0993 号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东方中汇会审[2006]099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将2005 年度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以附表的形式作出专项说明。
    附表:2005 年度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本说明仅作为贵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厚军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玲玲
    报告日期: 2006 年4 月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