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财经讯 第二届中国财富论坛于2006年4月1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有关国家领导人、部委领导、市长、商界名流、经济学家、管理学家、各行各业企业家汇聚一堂,共同探讨我国“十一五”期间财富机会、政策走向及全球经济形势。就税收改革问题,搜狐财经在论坛现场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教授。
新一轮税改迫在眉睫
对于当前中国的税负水平究竟高不高这个热点话题,高培勇进行了分析,之所以企业和老百姓感觉税负重,而政府方面一直认为轻或者说不重的原因就在于,双方一个是从实际税负考虑,一个是从名义税负考虑。政府从我国的实际税收占GDP比重得出的结论是中国的税收负担并不重。这和企业、个人从名义税收上得到的感受孑然相反。
13年来中国的税收制度基本没有大的变动,这个制度也是在13年前中国税务部门的实际征收水平不高的条件下所建立的,因此在税基上选择比较宽的口径,在税率上选择比较高的水平,当今天的税收的实际征收水平已经达到非常高的条件之下,再用原有的制度水平,原有的税基和税率,其结果必然与现实经济环境出现不匹配,自然也给广大的纳税人带来税负重的感受。 因此探讨中国的税负水平是高还是低的问题,给我们传递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就是要加快全面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
两大税种改革遇阻,解决"两法合并"成税改关键
关于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方案源自中国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20条,在第20条中,分了两个层次的类,一是简税制原则,第二个是关于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八个税种,其中有两个税种处于核心的地位,实际上涉及到中国税收收入的变动规模占到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80%以上,这两大税种一是增值税的转型改革,另一个是企业所得税的合并改革,然而,目前这两个税率进展状况都不令人满意。
现行中国增值税起源于1994年,基于当时的特殊背景,国家选择了生产型的税基,随着这几年的发展,感觉到生产型的税基不适合中国企业竞争力,不适合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环境的需要,由此确定要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的改革思路,这项改革事实上在2004年已经开始有所动作,2004年的7月1号我们在东北地区的三省一市八个行业进行增值税改革的试点,到2005年去年6月30号的时候,试点期结束,已经取得向全国进一步推广的经验,但是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有听到有关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推广的声音。
这主要是由于增值税改革与企业两个所得税合并改革是关联改革的缘故。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改革,国家的思路是统一标准,这对内资企业是减负,而对外资企业是增负,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必然遇到强大的阻力。
增值税的改革实际是缩小税基,当税基缩小了,对所有纳税人而言都是一种减负的改革,几乎不会听到哪些人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反对增值税的改革,因为大家都减负了,按照03年的统计,将在中国减少增值税税收1500万亿元,但是一提到两法合一的时候,你会注意到反对之声不绝于耳。
尤其是外资企业较多的沿海经济特区,反对之声非常强烈,两个企业所得税法的水平分别从两边向中间靠拢,内资企业33%是一种减负的概念,对于外资企业就是增幅的概念。对于深圳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而言,他们现在实行的税率是15%,如果把这样一种税率水平提升到27%,无异于翻了一番,他们的压力有多大,对于他们的生产经营的冲击有多大,当考虑到这些因素的时候,我们说既要加快改革,又要极大的减少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税收压力。最好的办法就是打包上市,捆绑进行。
把增值税的改革和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合并为一项改革,同时改革。其结果就是对于大多数的企业来讲,都是一种税收负担的增减互抵。互抵之后的结果,大多数企业都是减负,可能会有极少数的企业会有少许的税率增加。
在2004年7月启动增值税改革试点,是寄希望于在今年两个企业所得税法合并改革和增值税改革试点的推广在今年1月1号同时推出来,但是推进的过程当中出了一些意外,增值税的试点工作比较顺利,到去年7月1号宣布花了不足20个亿取得了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基本试点经验。但是两个企业所得税法合并改革却没有能够如人们所期望的那样进行。今年没有能够如期进行改革,能不能寄希望于明年呢?现在的说法也是,明年仍然危险,原因在于,我们两个企业所得税法当中的一个所得税法就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是必须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因为它是在九十年代初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因而,如果照目前的进展来看,即便今后在两个企业所得税合并改革路程不会出现任何的障碍,最乐观的估计在明年3月份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到2008年才能实施,在这样的背景前提下,留给增值税改革就是十分尴尬的局面,增值税的转型改革目前有来个选择,一个选择不再改,两个所得税法单兵推进,把两个所得税法赶紧向全国推进,那样以来,不会遇到很大的阻力,而且还会对各位企业家各位经营极大的减负的刺激,好的举措先走了一步,两法合并增值税效应靠什么抵消?很可能就会使得两法合一变得遥遥无期,而进一步拖延下去,这是我们极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另外一个选择是继续等,等到2008年,两法合一,一块上市,如果等下去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呢?增增值税连到各个链条,把东北三省一市,三省一市当中八个行业用税制人为手段割裂开来和地方的市场加以分割,能不能做到?长期以往会出现诸多的不便,本身增值税管理链条就会割断开。其二,目前已经出现了为了得到购入设备增值税的优惠,在东北地区注册公司,实际经营地仍然在内地的情形,这样的情况再持续一段时间,会不会又出现新的引人注目增值税犯罪现象?所以我们说在目前等与不等之间,表面看到的仅仅是增值税改革方面的尴尬,但实际上它所透视又是连带两法合一的进退两难。进一步说,由于这两个税种实际上牵扯到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将近税收数额80%的比例,它实际上事关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进退。
所以,如果说新一轮税制改革是我们所必须的,是我们解决或走出在中国当前税负水平问题上的关键的话,我们希望要尽快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在所有新一轮税制改革涉及到的税种当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合并又是它的核心内容,再进一步看,这两个核心内容当中,它的主要矛盾现在实际上是“两法合一”。因而我们说,要下活税制改革这盘棋,如果牛鼻子存在的话,那就是两法合一,两法合一的进程能够尽快,两法合一这个棋子能够走活,那么增值税的改革能够顺利推出,整个新一轮税制改革方案也会全面地启动。 (责任编辑:魏喆) |